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536憲法-第52題] 被質疑的三劍客 2-10備詢題:99關三06

題目:立法院委員會邀請政府官員到會備詢,下列何者可拒絕之?

(A)參謀總長
(B)法務部部長
(C)警政署署長 
(D)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答案] 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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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昨天那題是純考N461的內容,今天這題就是N461內容的延伸。

N461第二段(備詢)如下:
(為了完整輸入各位的大腦,我維持解釋文的段落順序不變喔!)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67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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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務部部長  >  屬於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  所以要去

(C)警政署署長  >  屬於其所屬公務員( 警政署隸屬於行政院內政部)  >  所以要去

(D)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  詳解如下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3-2說明獨立機關為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
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

再依「行政院組織法第9條」得知行政院獨立機關有三(中選會、公交會、通傳會)
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二、公平交易委員會。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依上述可延伸獨立機關的委員,為N461所指的「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所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委員」不需要到立法院備詢

故選D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可拒絕到會備詢

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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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參謀總長  原則上要,例外則不用喔!
參謀總長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67條第2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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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N461



@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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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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