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536憲法-第143題] 102地三03:言論免責權

題目:下列何者非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


(A)立法院內黨團協商之發言 
(B)立法院內公聽會之發言
(C)立法院委員會之發言 
(D)蓄意傷人之肢體動作

[答案] 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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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通常這種題目,安安把它稱為「國小生活題」,
就是不管你有沒有讀過憲法或看過相關條文,
都不會做錯的題目。又稱「送分題」。 :P

不過國小生活題也是有大法官解釋的喔!!!
N435,考出來就要好好讀過,以示尊敬喔。
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
受保障的不受保障的趁機會好好看清楚喔!

詳細條文請見下圖。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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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憲法聖經之考古題本」中的手寫對應法條。

今天是第 3 題兒~





536憲法聖經之筆記本」中相關條文劃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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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之意:
@」小老鼠,其實意思同「at」,在這裡就是「出處在哪」的意思。
C」為憲法之簡寫,同理「AC」為增修條文之意。
Nr.」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縮寫,但我又簡化為「N」。
「串X」筆記本中的「串起來讀之XXX」,有關XXX的表格都整理於此。
O」為筆記本中「other」的縮寫,是其他考點整理的意思。

BJ4」為網路用語,為「不解釋」的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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